各位同學您好:
112年度體育獎學金可開始提出申請囉~
如同學是在112/2/1至113/1/31止期間內,代表學校參加「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主辦之全國性各項體育競賽」獲得優勝者皆可提出申請。
※112年度全大運體育獎學金已頒發,請勿重複提出申請。
相關規定:
1. 申請資格:其他發展項目之學生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比賽或全國運動賽會,榮獲優良成績爭取學校榮譽者,得申請體育獎學金。(非校隊生)
2. 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13年3月4日(五)止。
3.申請方式:申請人填妥申請表後,經本校教師或教練推薦後,附比賽相關成績佐證資料,繳交至體育教育中心辦公室(G106)辦理,經由體育運動委員會審核。
4.依據「南臺科技大學運動代表隊組訓管理要點」第十四條規定辦理。
申請人請擇一提出獲獎獎勵申請,體育獎學金標準如下:
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主辦之全國性各項體育競賽,遴選五名績優選手,每名頒發體育獎學金新臺幣2,000元。
體育教育中心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