場地借用
借用本校各項【運動場地】設施,請事先查詢場地借用現況後,並需至體育與運動中心辦理借用手續。借用方式如下:
運動場地如下:
| 場地 各場地收費標準 體育場地夜間照明,夜間照明申請單 | 借用方式 |
| 優活館整棟(包含優活館一樓外走廊等地) 一樓:🏓桌球教室 二樓:🧘律動教室(A)、律動教室(B)、室內牛棚(不開放借用) 三樓:🏋️健身房 四樓:🏸羽球場 嚴重警告:違反以下規範,規勸兩次即「停權一學年」禁止借用: 🈲僅可攜帶白開水,禁止任何食物與飲料進入館內! | 1.整場地借用(請至G106辦公室辦理): 2.個人借用(每周一至周五晚上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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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操場 場地借用現況查詢 | 1.整場地借用(如校外單位、產學使用、有校外人士之比賽活動):
2.學期間社團、系所/單位借用(活動人員僅有在校教職員工生)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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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風雨球場(共6面) 1.2面籃球(靠近三連堂) 3.4面網球(中間兩面) 5.6面排球(靠近一宿) | 1.整場地借用(如校外單位、產學使用、有校外人士之比賽活動): 2.學期間社團、系所/單位借用(活動人員僅有在校教職員工生) :
3.校隊、系籃、系排借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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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室外排球場 (共2面,第三面為非正規場地不外借) | 1.整場地借用(如校外單位、產學使用、有校外人士之比賽活動): |
| 室外網球場/射箭場不開放借用 | 不開放借用 |
一、本校運動場地設施借用優先順序:
(一) 校辦活動
(二) 體育正課
(三) 校運動代表隊組訓
(四) 系會及社團申請借用
(五) 校外機關及團體申請借用
(六) 其他
二、借用單位須維護場地清潔及設施完整,如有損壞情形,應負賠償之責。
三、場地借用經核准後,如遇本校急需使用場地,得臨時通知借用單位停止借用不得異議。
四、本校運動場地設施,只提供運動休閒活動使用,如發現違反使用規定,立刻禁止使用。
五、辦理各項體育活動,借用體育場地設施,請先確認使用現況,再至體育與運動中心申請辦理,活動場地以先借用者優先使用。
六、 請借用單位自行注意活動安全,並有安全措施。
七、體育場地借用皆以本校課程、在校生及在職教職員優先使用。
八、優活場館因場地有限,不開放校外人士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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