場地借用
借用本校各項運動場地設施,請事先查詢場地借用現況後,至體育教育中心辦理借用手續。
羽球場地借用,可查詢 羽球場地借用現況 、羽球場地配置圖。
桌球場地借用,可查詢 桌球場地借用現況(內含配置圖)
桌、羽球場地借用請至體育器材室(G108)辦理借用。
《優活館內禁止攜帶飲料及食物進入!》
其它運動場地(如系籃風雨球場借用、活動風雨球場借用、排球、操場等),可查詢其它運動場地借用查詢。
請 至體育教育中心辦公室(G106)。
一、本校運動場地設施借用優先順序:
(一) 校辦活動
(二) 體育正課
(三) 校運動代表隊組訓
(四) 系會及社團申請借用
(五) 校外機關及團體申請借用
(六) 其他
二、借用單位須維護場地清潔及設施完整,如有損壞情形,應負賠償之責。
三、場地借用經核准後,如遇本校急需使用場地,得臨時通知借用單位停止借用不得異議。
四、本校運動場地設施,只提供運動休閒活動使用,如發現違反使用規定,立刻禁止使用。
五、辦理各項體育活動,借用體育場地設施,請先確認使用現況,再至體育教育中心申請辦理,活動場地以先借用者優先使用。
六、 請借用單位自行注意活動安全,並有安全措施。
七、體育場地借用皆以本校課程、在校生及在職教職員優先使用。
八、優活場館因場地有限,不開放校外人士使用。